香港经过三次经济转型,逐渐迈上了总部经济的发展道路,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最具有总部经济特点的城市。作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大陆的跳板,香港的金融、贸易物流等行业也得到了发展,更加重要的是香港经济对于周边区域经济的控制力、辐射力得到强化,通过区域合作,拓宽了自身的发展空间。对于北京而言,香港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。 第一,政府和企业要遵循大城市经济发展规律,顺应总部经济的发展趋势。香港总部经济的产生和发展,印证了在理论篇中对于总部经济的分析,即总部经济是信息经济条件下,企业全球竞争带来的经济形态的新变化。这种变化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。北京市有关部门应该充分认识这一变化趋势,遵循经济发展规律,进行相关的决策。尤其是在对待区内老企业外迁问题上,不能违背总部经济的发展规律。比如,在实际经济生活中,许多位于北京城区的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,逐渐失去市场竞争力,但是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、支撑当地经济总量和解决当地就业的主要力量,在外迁过程中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障碍。北京各级政府应该遵循大城市经济发展规律,顺应总部经济的发展趋势,解放思想,按照经济规律办事,促进城市经济形态的转变,允许甚至是鼓励企业将生产加工基地迁往郊区县甚至外地,而将企业总部留在城区。 第二,加快京津区域经济协作体系建设步伐,做好与周边区域的资源整合。良好的区域协作是总部经济形成的关键条件。香港如果没有珠三角其他区域密集的生产加工基地,其总部经济很难得到长足的发展。北京在发展总部经济过程中也应该发挥区域协作的巨大潜力,把在北京外围地区构建生产加工基地、完善总部经济链条作为重要任务去抓。京津地区一直被普遍认为是我国最好的城市发展平台。但是在以往特殊经济体制下,环渤海区域协作进展缓慢,区域各主要城市长期各自为政,缺乏联合,产业项目、基础设施、港口建设存在无序竞争。目前,环渤海经济圈更多地还停留在概念上,急需相关政策、规划的协调,以加强整个环渤海经济圈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在机制、产业、物流等方面的合作,完善北京总部经济的发展条件。
(摘自赵弘《总部经济》,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4月版,转载请注明出处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