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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 机构 |
外经贸局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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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 地址 |
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2号楼6楼6011B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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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 电话 |
38622694、38623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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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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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 期限 |
五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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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 标准 |
暂无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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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 资格 |
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区属外商投资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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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 材料 |
(1)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《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》一份;(表格下载,见附表14) (2)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 (3)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; (4)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; (5)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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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 流程 |
1、审核材料; 2、查看现场; 3、加盖意见出具生产能力证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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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 依据 |
1、外经贸部文件:[1999]外经贸管发第314号《关于印发〈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; 2、广州市外经贸局文件:穗外经贸资[1999]70号《关于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 3、商务部文件:商贸字[2003]69号《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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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 下载 |
暂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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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1、受理后约时间查看现场(加工场所); 2、《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》从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