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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 机构 |
外经贸局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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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 地址 |
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2号楼6楼6011B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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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 电话 |
38622694、38623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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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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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 期限 |
三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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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 标准 |
暂无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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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 资格 |
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区属外商投资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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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 材料 |
1、申请报告(一式三份); 2、《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备案清单》(一式四份);(表格下载,见附表13) 3、经营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协议(一式四份); 4、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一份); 5、加工贸易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部门出具的《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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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 流程 |
1、初审资料,编排文号; 2、出证; 3、企业凭批件向海关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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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 依据 |
广州市外经贸局文件:穗外经贸字[2000]48号《关于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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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 下载 |
暂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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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1、不作价设备由外商以免费方式提供,不需经营企业付汇进口,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设备款; 2、在不作价设备监管期内,企业每年1月份分别向我局和主管海关书面报告设备使用情况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