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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用地批文延期手续程序和收件要求
发稿时间:2007-07-03  

办理用地批文延期手续程序和收件要求
(注明:凡是提供复印件的,一律写明和复印件相符,并由用地单位加盖公章。)

一、程序
1、填写申请表
2、提交相关资料
3、查勘现场
4、领导审批
5、出示区局意见

二、收件要求
1、用地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(注明联系方式,空白模板由区国土房管局提供)、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
2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;
3、用地批准书及其附图复印件1份;
4、现场不同角度的照片三张(照片须有日期显示);
5、已经办理过延期的批文复印件;
6、申请表(由区国土房管局提供空白表格);
7、按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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