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用地批文延期手续程序和收件要求 (注明:凡是提供复印件的,一律写明和复印件相符,并由用地单位加盖公章。)
一、程序 1、填写申请表 2、提交相关资料 3、查勘现场 4、领导审批 5、出示区局意见
二、收件要求 1、用地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(注明联系方式,空白模板由区国土房管局提供)、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 2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; 3、用地批准书及其附图复印件1份; 4、现场不同角度的照片三张(照片须有日期显示); 5、已经办理过延期的批文复印件; 6、申请表(由区国土房管局提供空白表格); 7、按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