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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项目 |
内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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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项目名称 |
企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申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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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依据 |
《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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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 |
由项目发起单位填写《广东省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》,通过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,提出登记备案申请,并如实提供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的法人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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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 |
投资主体或其主管部门→区发展和改革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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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 |
免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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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|
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对登记备案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查核,对资料齐全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予以即时登记备案,在5个工作日内办复,并向申请单位发放《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》。对资料不齐或存在疑义的项目,在3个工作日以内,做出书面答复,列出需补充的资料清单。对不同意登记备案的项目,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否决意见书,并明确列出否决意见的政策法规依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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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|
1.如实填写《广东省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》;
2、申请报告
3.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的法人证书;
4.资金证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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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38623645、386227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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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址 |
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7016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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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窗口 |
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经济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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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网址 |
http://gztz.gzplan.gov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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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电话 |
386227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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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处理时限 |
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,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;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,发改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,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。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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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详细内容请参阅《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》 |